男青年的眼角狠狠地抽了一下。
他挪了挪下巴,歪歪脖子,颈椎咔咔地发出两声脆响。
“小瘪三,想跟我试试?那就来呀,别狗掀帘子光凭嘴,要打就动手,看看谁剁谁的爪子。”
大抵是因吸多了阿芙蓉,导致他的眼白颜色偏向浊黄,又布着稀疏的血丝。眼形似狼,目光说不出的阴鸷。
男青年随手抽出短刀,威胁似的朝诺亚挥了挥。
见状,诺亚长长地叹了一口气。
他唰地从椅子上跳下,随手将书丢到椅座上,摇摇头,淡淡道:“看你的扮相,你应该是冒险者吧?一枚金币,说多不多,说少不少。对于冒险者来说,接一两单委托就能赚到。可你偏要偷,还是偷一个乞丐的。你下不下贱?”
“下贱?有意思,乞丐碗里的钱,和野狗窝里的钱无异,那就是无主的!无主的财物,老子凭啥不能拿?!”
青年居然还扯起了歪理,瞪着眼,抻着脖子高声道:“乞丐交税吗?他们有人权吗?他们受法律保护吗?你还想给乞丐说理?那你怎么不去解放那贫民窟啊?「限生令」限平民,它限贫民吗?还不懂?在政府眼里,这种垃圾都算不上人!别说偷她钱,老子现在,就是杀了这小兔崽子,老子都不犯法!”
这青年像条疯狗,一边狂吠,一边狠狠地一脚踢向倒在地上、捂着伤口默默流泪的小乞丐。
小乞丐一声惨叫,被男青年踢飞出去,凄惨地摔在诺亚身前,几近昏厥。
“你是不是觉得自己道德很高尚啊?啊?是道德高,还是法律高?老子踢死她都不犯法!你道德高,你动我一下试试!你动手你犯法,老子正当防卫!”那青年还在发疯,“再说了,这可是繁华街,根本不允许乞丐行乞!你动手啊!你动手老子就叫骑士过来,把你和这垃圾全抓起来!”
巷内的争端,引来了巷外临近的几个摊贩的注意。
几个摊贩连摊都不摆了,拉个小马扎坐在巷子口,聚众吃瓜。
谁不好凑热闹啊。
而且这位置也好啊,还赶上现场直播了。
诺亚听后表情倒没什么变化,只是蹲下来,检查了一下小乞丐的情况。
确定没有什么生命危险后,诺亚居然也就这样放着小乞丐不管了。
他一伸腿,直接迈过小乞丐,朝男青年逼近了几步。
同时诺亚抓了抓头发,颇有些费解地看着巷口那条疯狗,“你出门前是抽了几管大烟啊?疯成这样?”
不得不说,这青年的法律,学得可真好呢。
虽说政府确实不怎么管贫民的破事,但那也不代表你当街杀乞丐就不是犯罪。
这家伙要是真杀了小乞丐,他铁定吃不了兜着走。
“而且你搞错了一件事。我帮她说话,可不是因为我多讲道德。也不是我同情心泛滥帮衬乞丐。”
诺亚走到距离男青年两步远的地方,仰起头,目光淡漠地与他对视。
“而是因为,这小家伙正帮我打着广告,她现在好歹也算是我的临时员工。你上来就抢了我付给员工的工资,还动手殴打我的员工。要是害得她不敢再来这里了,受损失的可是我。”
又哑、又瞎、又廉价的雇员,可不容易找呢。
当老板的,最爱这种员工了。
说到这里,诺亚一顿,“顺便一提,或许你们看不出来,我是个贵族。我名叫诺亚,是一名公爵。”
此话一出,那青年的脸色瞬间就变了。
犹如醉酒者被猛地泼了一大盆冰水。
顿时就不牛逼了。
“而您,又是哪位大贵族,抑或是哪位王族的大人?你跟我说话的语气这么嚣张,让我好害怕啊。”
诺亚爵爷笑眯眯的,说出来的话,阴阳怪气极了。
“你……你……你真的是贵,贵族……”青年一时间有点难以接受。
贵族怎么穿得这么朴素?
贵族怎么会在如此阴暗逼仄的小巷里,翘二郎腿坐着看书?
更何况,还是个公爵?
“当然。”诺亚耸了耸肩,“我想也没有人会傻到当众假冒贵族。”
假冒贵族,那可是砍头大罪。
说着,诺亚又朝青年逼近了一步。
而那青年则受诺亚气势所迫,下意识地随之退后。
“我是伟大的玉蝉花家族——恩萨塔公爵家的现任家主,诺亚·恩萨塔。”诺亚眯笑的表情瞬间转冷,“刁民,跪下。”
“扑通!”
诺亚的话如若言灵,话音还未落地,男青年就已经跪了。
他手中的短刀也不自觉地脱落,掉在地上。
青年的脸色煞白,像是整个人被赤身**丢在冰水里挨冻般,嘴唇和身体止不住地狂颤。
心里却在狂骂。
你他妈这么大个爵爷,就不能有点爵爷样,穿得光鲜亮丽,逛逛上流场所?
你来市井小巷里,跟我们这种小市民装nm的逼啊!
就如同街头几个泼皮无赖打架,突然其中一个无赖撕开上衣,露出了跟肉山一样的硕大肌肉块,开口说了一句:我是世界拳王。
普普通通的无赖干架,突然就变成了难得一见的拳王打桩。
普普通通的街头斗殴,突然就升级成了冒犯公爵大罪一庄。
没想到这仗的排场这么大,把您都卷进来了啊!
旋即,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了多么愚蠢的错误,连忙跪着向后窜了半米,唰地伏在诺亚的鞋前,头如捣蒜,磕得山响。
“大,大人!我错了!我这就把钱还给她,我错了!请您赎罪!请您赎罪!”
诺亚只是冷冷地俯视着男青年,两秒后,他抬起头,看向巷子外坐在小马扎上吃瓜的几个摊贩。
“你们几个,热闹不是白看的。”诺亚朝摊贩们招了招手,“过来,按住他,拿他的刀,剁了他的手。”
吃瓜群众们一脸懵逼,手里的瓜瞬间就不香了。
其中有几个机灵的,连忙胁肩谄笑地小跑过来,一边点头哈腰地说什么‘公爵大人我叫某某某’,一边将男青年的四肢按住。
有个摊贩从男青年兜里摸出钱,恭敬地送到诺亚面前。
还有个胆子大的,捡起地上的短刀,吞了吞口水。
尽管他是个猪肉佬,卖了20年猪肉,也宰了20多年猪,他的心如杀猪刀般无情,但他终归是个本本分分的普通人。要说砍人,他这也是第一次。
但如果能讨好公爵,剁个手又算个什么?又不是剁自己的!
男青年吓尿了,像一条被硬按在砧板上的鱼,卖力蛄蛹,嗓子眼里发出杀猪般的哀嚎。
“啊啊啊!啊啊啊!不要!不要!饶了我!公爵大人饶了我吧!!”
几个摊贩努力地压着他,但那青年毕竟是个冒险者,有些实力,不是这些人能压住的。
倒是那猪肉佬有点本事,用刀把使劲一敲青年的后脖颈,直接将他敲晕。然后猪肉佬朝两个手掌上吐了吐唾沫,连句废话都不说,瞄准青年的手腕,举刀就剁了下去。
不晓得猪肉佬什么实力,兴许也有短刀质地精良的因素在,猪肉佬剁那青年的手,竟像是切豆腐一般轻松。
手起刀落,血流遍地,猪肉佬连丁点表情变化都没有。
嗯,是个狼灭。
诺亚现在多少有点理解,小说中那些反派,为什么都喜欢仗势欺人了。
这是真tm爽啊。
不过爽完了,他也该哭了。
“赏你们的。”诺亚从钱袋中抓出10枚金币,装作毫不心疼的模样,随意地朝几个摊贩丢过去。
摊贩们眼睛都冒绿光了,嗷嗷直叫地伸手去接。
100铜币为1银,100银币为1金。他们小本生意,卖的东西最多也就1银2银的价,利润撑死也就几十铜。
他们这种小摊贩,要想净赚赚够一个金币,怎么说也得攒个十天半个月。
或者换个说法,假如你工资一个月1万,这时有人在你面前扔了5000块钱,你心不心动?
换谁都心动!
何况诺亚扔的还不是1枚,而是10枚金币!
殊不知诺亚心都在滴血。
他只能不停地劝自己:这是必要的牺牲,该花的钱还是要花的。
“把这条瘸了腿的疯狗扔出去。”诺亚转过身,努力不去看那些被自己丢出去的金币,“今后我不在这里时,你们来当我的看门狗,别让骑士们和乌七八糟的人过来捣乱,该遮挡的帮忙挡一挡。还有,照顾照顾我的员工。如果你们做得足够好,等今后我有心情时,再赏你们。”
诺亚现阶段也不敢仗着公爵身份,光明正大地去禁止治安骑士团找这家地下诊所的麻烦。
毕竟这事怎么说都算是滥用权力。要是被亨特和道格听去,说不定会被借题发挥。
那两家现在吵得是很凶,但如果这时诺亚被他们抓住尾巴,他们还是能腾出咬死恩萨塔家族的余力的。
只能让这些普通人帮帮忙了。
摊贩们一个个乐得跟孙子似的,拍着胸脯保证,一定当条合格的看门狗。
然后他们就齐力将昏过去的男青年抬出巷子,找了个临近又不易被街上骑士们看到的深巷垃圾堆,随便将他扔了上去。
而在那些摊贩离开这里后,诺亚也轻叹一声,走进屋中,倒了杯清水,然后走到小乞丐身旁,想喂她喝点水,再清洗一下她手上的伤口。
可就这时,一个掺杂着怒意、略显刺耳的小女孩的尖锐惊叫声,突兀地在巷口响起。
“你这个混蛋!对我妹妹做了什么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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